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加快依法治教,形成以身垂范、以德施教的良好风尚,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师德师风建设要坚持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为基本准则,职业行为禁行规定为底线要求,以终身学习,无私奉献为理想追求。
二、师德师风建设要求
1、师德师风工作重在建设,建设工作要做到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
2、学校成立由校党总支书记为负责人,中层干部及教研室主任为师德师风建设的专项工作组,部署全年工作计划、执行和考核。
三、师德师风规范
1、热爱祖国,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不散布有违国家政策、法规或其他不健康的思想和理论。
2、增强法制观念,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治教。
3、要洁身自好,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行为,更不得以学校名义举办培训班、补习班或参与其中的教学活动,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学生宣传或组织学生参加校外的补课。
4、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报刊、教辅用书及其他商品。不得利用教师地位谋取个人利益,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学生财物。
5、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刻苦钻研教学业务,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努力成为科研型教师。遵守教学计划,维护和优化课堂秩序,保证教学时间,严格教学和考试纪律,反对自由散漫、**舞弊作风。
6、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真正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7、尊重学生家长,主动倾听家长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不训斥、指责家长,不接受家长的宴请或馈赠,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8、加强团结,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从学校整体利益考虑问题,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声誉,不传播、扩散小道消息,不做有损学校的事。对学校所分配的工作,不推诿,不敷衍,团结一心,共谋学校发展。
9、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课,严禁在上课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对无故旷课旷工的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学为人师,行为人范,以自己的优良道德品行和形象熏陶感染学生。
11、凡出现师德师风差的教师,影响教师形象的,对当事人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评职、晋级资格,情节严重者,报请上级部门给予政纪处分,直至法纪处理。
12、每位教师都要自觉增强师德师风意识,确立师风师德观念,按师风师德规范严格自警自律。教师的师德表现和师风状况纳入学校目标管理重要内容,作为教师聘任、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师德师风考核
(一)基本原则
1、定量原则:师德师风建设考核是将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有关内容细化为分值,用量化打分的办法,计算出每个人师德师风方面的考核得分。
2.定性原则:教职工中如发生严重违犯师德师风建设行为,符合学校管理制度中一票否决制的,需经学校党总支审议认定,由党总支提出一票否决建议,党政联席会审批。
(二)考核结果公示
教师本人同意对自己的综合评定结果。学校将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1、师德考核是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师德考核等次为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连续两次师德考核等为不合格者,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2、教师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奖励、进修培训、职称评聘和岗位聘任等重要依据,在教师评优评先、进修培训、职称评聘和岗位聘任等环节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3、经学校表彰为全校师德楷模的,在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任和表彰奖励时优先考虑。
4、教师出现教育部划定的师德禁行行为情形的,学校将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处分。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将移交相关部门。
附:师德一票否决行为
任何一名教师只要做了超越师德底线的事,就要受到“一票否决制”,以至于取消教师资格。凡有以下行为的,一票否决。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参与黄赌毒活动。
3、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的。
4、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造成重大伤害的。
6、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7、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行为。
8、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舞弊、弄虚作假。
9、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0、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参与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针对学生的营利性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