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关于岗位等级晋升的管理办法

时间:2019-11-08浏览:75

校内行文[2019]11   签发人:韩永胜

 

  (2019611日第八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精神,结合我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实际,现制定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内部各等级晋升的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使我校岗位等级晋升和调薪更加公平公正合理、有据可循,强化管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办法。

    二、原则:等级晋升即在原岗位级别不变,等次从低一级的岗位晋升到高一级的岗位工资。

    三、适用范围:本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四、晋升条件:

    1、具有与岗位对应的任职资格;

    2、任职年限

    (1)专业技术岗位:在该岗位、该等级任职不少于六到三年;

     A、三级教师岗位,须在教师正高级岗位上任职不少于六年。

     B、五级教师岗位,须在教师高级岗位上任职不少于六年。

     C、六级教师岗位,一般应在七级教师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以上。

     D、八级教师岗位,须在教师中级岗位上任职不少于六年。

     E、九级教师岗位,一般应在十级教师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以上。

     F、十一级教师岗位,一般应在十二级教师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以上。

     G、十二级教师岗位,一般应在十三级教师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以上。

辅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教师任职年限执行。

    (2)管理岗位及工勤岗位:

    针对方案中的二档晋升一档,根据管理岗位任职时间要求,应在现岗位等级上工作三年以上。

    3、教师系列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和教科研任务;专技辅系列必须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管理及工勤必须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任务。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期间无迟到早退和任何警告(含)以上处分。若处分解除后,可按规定办法执行(任职年限须扣除被处分时间);

    5、本岗位任职期间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若有基本合格,该年考核不计入任职期;

    6、熟悉本岗位所需的各项工作,能发挥出应有的绩效贡献。

    五、晋升顺序:

    1、从任职时间划分:按聘任时间排序,在同一任职期间内,应按照进校的先后时间顺序排序;

    2、从岗位划分:在同一年任职期间内,分别按照教师岗位、非教师岗位进行排序,班主任优先;

    3、从工作表现划分:应对晋升者政治表现及业务考核情况进行排序;

    六、操作办法:

    1、在每年9月份,办公室劳资岗位工作人员,应对本学校岗位情况进行梳理,书面提出各级别职务岗位空缺名额,以及晋升人员排名情况,上报校部;

    2、校部根据书面信息,讨论拟晋升人员;

    3、决定晋升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7天公示;

    4、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校部书面做出决定交办公室;

    5、办公室劳资工作人员自决定的次月起兑现工资待遇。

    七、本办法自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八、本办法由党政办公室(人事)负责解释。

 

 

 

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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