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

组织领导-机制保障

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实行校长负责制;各项制度和机构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到位。

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由校长负责,分管校长安排相关科室落实。学校《制度汇编》中与安全文明校园创建相关的制度有“教师、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保、基建管理”等三大类,包括《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安全防范责任细则》《图书馆、阅览室安全制度》23项制度。

 

 

 

 

 

 

学校与全校教职工签订了《安全防范责任书》,按照“检查要严、执法要严、整改要严、追究责任和处罚要严、各项制度落实更要严”的方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岗位责任。

 


 

 

 

 

与每位教师签订了《教职工师德师风廉洁从教承诺书》,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师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树立人民教师良好形象,促进学校教育健康、稳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