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生资助政策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1-30浏览次数:105

    目前,上海市已经形成了由国家助学金、免费教育政策、上海市奖学金等助学政策所组成的中职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生助学的覆盖面达到了100%,即每个在校学生都能享受到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学生可享受到奖学金。下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国家助学金政策
  国家助学金政策是对本市中职校全体在校学生实施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即全员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在本市中职校就读的所有在校学生,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综合高中的在校学生(不含毕业年级)以及在沪就读的非沪籍生源在其就学期间(转学、休学、留级当年除外),都能享受这一资助政策。
  ——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资助1000元。(同时享受免费教育的学生每生每学年资助1500元)
  ——资助年限:三年学制的学生可资助2年,四年学制的学生可资助3年,毕业学年由学生顶岗实习,获取合理报酬。
    (二)免费教育政策
免费教育政策是对来自农村、本市海岛(崇明、横沙和长兴岛)学生和城乡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农村、海岛和低保家庭学生’’)以及就读于市教育行政部门当年列入“奖励专业”的学生实施的免费教育政策,即帮困助学政策。
  ——助学对象:在本市中职校(除综合高中外的上述学校)就读的来自农村、海岛和城乡低保家庭和就读于市教育行政部门当年列入“奖励专业”的在籍在沪学生在其就学期间 (转学、休学、留级当年除外)都能享受这一资助政策。(上海市中职校奖励专业目录每年动态公布)
  ——助学标准:在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上述在校学生,每生每学年减免学费4000元、减免书簿费400~600元;在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上述在校学生,每生每学年减免学费2600元、减免书簿费400~600元。
  ——助学时间:学制规定年限。
  除农村、海岛和低保家庭学生外,本市中职校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享受国家助学金基础上,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学生学费减免、校内学生奖学金和勤工俭学补贴、其他助学金等方面开支。 
  (三)上海市奖学金政策
  上海市奖学金即针对优秀学生的奖学金政策。
   ——奖学金对象:在本市中职校就读的、品学兼优的在籍在沪的特别优秀的学生,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综合高中的在校学生,以及在沪就读的非沪籍中职学生。
  ——奖学金标准:每年奖励比例为在校生的5%,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标准1500元;二等奖标准1000元,三等奖标准500元。
  ——奖励时间:每学年都进行奖励,由学校按学年组织评定并公示。奖励人数和奖学金数每年5月底前,学校汇总后上报市教委。
 
   
 
主要资助问题解答
  (一)国家资助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国家助学金没有申请条件限制,只要是在本市中职校(包括公办与民办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综合高中)就读的非毕业年级在校学生,都可以得到每学年1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而同时享受免费教育的学生,可以得到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
  2、免费教育政策是面向在本市中职校就读的、来自农村、海岛学生和城乡低保家庭和读于市教育行政部门当年列入“奖励专业”的在籍在沪学生。帮困助学金的申请有条件限制,即必须是来自农村、海岛和低保家庭和就读于“奖励专业”在籍在沪学生,并具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具体为:
  (1)凡父母双方或单亲家庭为农村户口的、父母双方户籍为海岛家庭的学生,均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经学校调查核实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实施。
    (2)凡城乡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生向户籍所在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申请,由其办理出具“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然后学生据此证明向所在学校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并出具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经学校核实后,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实施。
    (3)凡就读于市教育行政部门当年列入“奖励专业”的在籍在沪学生,向学校提交申请后,经学校核实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实施。
  (二)国家资助的申请程序是什么?
  1、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在校生,不需要进行申请,由所在学校根据学生注册情况统一进行申报。
  2、凡符合农村、海岛和低保家庭学生以及读于市教育行政部门当年列入“奖励专业”的在籍在沪学生,在学制规定期限内,每学期向学校申请,并领取《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学生免费教育申请表》、《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海岛家庭学生免费教育申请表》、《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教育申请表》、《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奖励专业学生享受免费教育申请表》,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并出具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民政部门证明或经户籍所在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审核确认的相关证明等,向学校办理有关手续。
  (三)国家资助的审核程序是什么?
  按照要求,学校每学期负责安排受理国家助学金的申请、资格审核、材料汇总等工作。每年10月底,学校将审核通过的国家助学金各类申请表格汇总,报上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国家资助如何发放?
  l、国家助学金由学校按月平均发放,主要用于学生生活费开支,学校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
  2、免费教育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实行直接抵扣学费,不再另行发放。
  (五)上海市奖学金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在本市中职校就读的在籍在沪的品学兼优学生,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都可以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其基本申请条件是:(1)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规范》;(2)乐于奉献,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3)热爱劳动,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4)热爱专业,虚心好学,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注重实践,学习成绩优良。  
  (六)上海市奖学金的申请及审核程序是什么?
  1、凡符合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条件的在籍在沪就读的学生,由学生本人申请,并填写《200学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上海市奖学金学生申请表》,由班级评比、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按学校在校生比例,经评审通过,并校内公示一周后,经校长批准,予以实施奖励。每年10月学校将本学年获得市奖学生情况报学校上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上海市奖学金如何发放?
  上海市奖学金由市级财政负担。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职校的市奖学金和专业奖励的人数及经费,报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业举办的中专、技工学校的市奖学金和专业奖励的人数及经费,由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核、校长签名后上报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上报资料核实后,由市教委按核实后的学生数下拔学校相关经费。
  (八)什么是“绿色通道“制度?
  为保证考入中职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入学,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遍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资助措施,确保每一位新生都能够顺利入学。
  (九)学生如何利用“绿色通道“制度?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报到时无法及时交纳学费的,应在报到前到当地民政部门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在报到时只要提供这一证明,学校便会开通“绿色通道”,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及时顺利入学。
  (十)各类助学金与奖学金能否同时享受?
  1、在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和上海市奖学金政策过程中,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同时享受两种国家助学金。例如:
    某学生为一年级新生,他(她)可以享受到的国家助学金为1000元,如果该生还是农村(或海岛、低保家庭)或就读于“奖励专业”的学生,并在我校就读,则其当年可以享受到的国家助学金为5900元(其中国家助学金1500元,考入国家级重点中职减免学费4000元,书簿费400元)
    2、对于符合多项免费教育条件的学生按照奖励专业、农村家庭、海岛家庭、低保家庭的优先次序选择一项来进行申请。
  如:某学生为一年级新生,来自农村(或海岛、低保家庭),考取了“奖励专业”,如果该生就读学校为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按照“优先”原则,他应该申请“奖励专业”免费教育资助。
  3、上海市优秀学生奖学金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品学兼优的中职学生,在享受国家助学金或免费教育资助的学生可以同时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
  例如:某一年级学生已经获得了国家助学金或专业奖励奖学金,其在当年又被评为上海市优秀学生,则根据其获得的优秀生等第不同标准,同时还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