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校手续

1、读者毕业、调离、出国、离退休之前,须持人事部门所发的离校单,到图书馆办理图书清还手续,遗失图书

应办理赔偿,注销借书证后,由办证处在离校清单上盖章或出具证明。

2 、档案关系不在本校的在职研究生或进修人员,若学业结束时未办理图书清还手续,由担保单位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