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览须知

1. 凭本馆发放的借阅证入室阅览。

2. 阅览前请先将阅览证放至所取读物处,读毕将读物归还原处,取回阅览证。

3. 保持室内安静、清洁。

4. 本阅览室所有读物一律只供阅览,不可外借。擅自携读物出阅览室,被视作偷窃。一经发现,将按读物原价的1-20倍予以罚款,

并按其它有关校规处分。

5. 爱护读物、请勿折叠、剪裁、污损、对违者将同上述第4条处理。

6. 严重损害公共利益者。图书馆有权收回阅览证、并按有关校规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