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
校区室内公共区域绿化维保服务采购的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我校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该项服务以询价采购的方式进行。我校校区室内公共区域绿化维保服务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部门: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 后保科
2、项目名称:校区室内公共区域绿化维保服务采购
3、采购内容:各楼宇室内公共区域盆栽绿化植物的日常养护维保服务。
4、服务周期:1年。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支付时间以合同为准。
注:本项目采购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中标单位必须开具含税可入账的机打正规发票;中标规格、要求等内容与发票必须一致。
二、合格的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3、供应商须拥有相应规模的相关从业者队伍以满足本项目要求;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供应商须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7、供应商具有能够满足我校服务需求的经营能力。
三、需要与报价文件一起提交的资料
1、报价文件必须包含联系人、联系方式、公司地址,公司简介等;
2、养护维保计划书及项目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文件。
3、报价单格式文件要求见附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报价单位的合格与否,由采购工作小组决定。
四、养护要求
(一)养护要求
1.乙方的服务每周养护不得少于一次,夏季每周养护不得少于两次。
2.植物应具有较佳的观赏性,美观大方,利于提高校内工作学习环境。
3.植物也没无明显灰尘、无污染,无枯枝烂叶;
4.确保所有盆栽植物生长健康,无病株及病虫害;
5.维保期内所有盆栽植物包活,如出现病死植物或观赏性不佳的立即予以更换生长健康的同类型植物;
6.更新植物所需的费用应包含在维保服务费用中,甲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7.出现病株死株及其它影响观赏性的情况立即更换同品种、大小且健康美观的植物;
8.根据不同的季节及各植物不同的生长环境调整养护计划及措施,如浇水、修剪、防暑、保暖等;
(二)工作要求
1.养护人员进入甲方工作区域应听从甲方的安排,爱惜公物。
2.若发现由养护人员造成的甲方的财产损坏,服务商一律照价赔偿。
3.协议期间,因养护不当造成植物坏死,则必需及时调换。
4.根据季节更替调整相应的养护工作,如疏枝、换盆、防晒等。
5.越冬期间对植物进行必要的越冬措施,如包扎、深埋等。
6.服务商应按照500盆植物为计算单位,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提供服务。
7.服务商工作人员应根据不同类植物及种植区域合理安置和排布植物。
8.服务商应及时了解植物生长情况,对于需要更换的植物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收件日期: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4月1日(节假日、双休日亦可),
工作时间:09:00至17:00点。
2、采购部门: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莲花路211号
联系电话:021-34227450
联 系 人: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