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学生校外主题教育活动服务合格供应商的比选公告
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计划对学校组织开展学生校外主题教育活动服务的采购通过比选入围的形式确定合格供应商。具体要求如下:
一、比选内容:
组织开展学生校外主题教育活动服务的合格供应商。
二、供应商申请资质要求:
1. 必备经营范围:活动策划、会务服务、活动用品设计、制作、礼仪服务及其他组织学校师生进行校内活动的必要资质。
2. 拥有由政府核发的有关合法证件,即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及其他必须的专业证照等。
3. 拥有稳定的商品采购渠道,已与相关产品的代理商、批发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4. 提供近三年与本公告要求内容相近的学生活动策划方案、照片、视频等相关资料。
5. 所提供的的服务具有安全、优质、性价比高等特点。
6. 所供商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7. 所供商品的定价公平合理,不明显高于市场售价。
8. 能根据本校确定的配送时间及提出的数量、质量等要求保质保量、准时准点配送货物。
9. 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校的要求签订供货协议,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本校财务管理要求开具发票、送货清单等。
10. 提供资质文件复印件,并与本校签订《供应商承诺书》。
11. 提供三年内进行过的服务对象以教育行业相关单位为主的相关项目案例。
12. 入围供应商需根据学校要求签订相应的合作协议。
三、合格入围有效期:自入围之日起两年有效。
四、入围供应商的撤销和变更。
1. 供应商入围后,实际工作中无法满足校方合理要求的,校方将撤销该供应商入围资格。
2. 供应商入围后与校方之间无法顺畅沟通,与校方合作不积极的,校方将撤销该供应商入围资格。
3. 供应商入围后,由于其他原因无法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校方将撤销供应商入围资格。
4. 校方撤销供应商入围资格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该供应商。
5. 相关供应商入围资格被撤销后,校方将邀请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供应商进入供应商库。
五、比选公告有效期: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8年10月16日止。
六、投诉建议: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34227450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莲花路211号。
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 后保科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