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灯光音响设备合格供应商的比选公告
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计划对学校排练演出用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租赁服务的采购通过比选入围的形式确定合格供应商。具体要求如下:
一、比选内容:
各类排练演出用舞台演出灯光音响设备、电子设备及舞台上运用各类设备等的租赁服务。
二、供应商申请资质要求:
1. 经营范围包括:舞台灯光音响租赁、电子设备器材租赁,舞台灯光音响策划、设计及租赁。
2. 拥有由政府核发的有关合法证件,即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及其他必须的专业证照等。
3. 拥有稳定的设备渠道且所出租的设备均为自有设备,已与相关产品的代理商、批发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4. 所提供的的服务具有安全、优质、性价比高等特点。
5. 所供商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6. 所供商品的定价公平合理,不高于市场售价。
7. 能根据我校提出的时间要求提供各类设备,保质保量完成演出整个过程。
8. 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校的要求签订供货协议,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本校财务管理要求开具发票、送货清单等。
9. 提供资质文件复印件,并与本校签订《供应商承诺书》。
10. 入围供应商需根据学校要求签订相应的合作协议。
三、本次入围供应商数量:3至5家公司。
四、合格入围有效期:
自入围之日起两年有效。
五、比选公告有效期: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8年7月26日止。
六、投诉建议: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34227450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莲花路211号。
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 后保科
2018年7月19日